定金与订金的区别

定金是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是合同当事人为确保合同的履行而自愿约定的一种担保形式。市场交易中,买家履行合同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若买家不履行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卖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我国《担保法》还规定:定金应以书面形式约定,不得超过主合同标准额的20%。市场交易上,订金一般只是“预付款”的性质,也就是说,如果卖方不履行合同,则只返还订金。

定金与违约金可否同时适用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当事人可以选择适用定金或者违约金条款。也就是说,定金与违约金不能同时适用。

法律小贴士

市场交易中,作为卖家(收款方)签订合同,适用“订金”更划算;作为买家(付款方),适用“定金”更保险。

纠纷出现时,法院可依据实际损失,对合同双方约定的“违约金”依法作调整,但“定金”是“霸王”条款,法院不得调整,因此,作为买方,设计定金条款比违约金条款更具有可执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