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减轻纳税人负担,减少纳税人提交的资料和简并表单,省地税局重新优化了《办理涉税事项业务规程》(征管类)并于9月1日正式施行。经过优化,纳税人在办理税务登记、发票管理、申报征收3大类27项征管类涉税事项中,需要填写的表证单书总数由原来的91项减少到70项,减幅达23.08%;要求纳税人提交的资料总数由原来的251项减少到232项,减幅为7.57%。新《规程》有如下亮点:

一是每项涉税事项清晰指引。每个涉税事项按六个要素统一进行描述(业务描述、主要依据、纳税人需提交的资料、办理时限、办理流程、涉及的表证单书)为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发票管理、申报征收3大类27项征管类涉税事项提供清晰的指引。

二是明确了征纳双方在办税时的权利和义务。纳税人应对报送的资料的真实、准确、齐全性负责,税务机关受理涉税事项申报时仅对纳税人报送资料是否齐全以及符合法定形式进行查验。纳税人提交的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应一次性告知纳税人补齐补正资料。纳税人按《规程》要求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报送资料,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应予受理并按《规程》中规定的时限办结,并告知纳税人。

三是推行先办后审,增加即办事项,缩短办理时限。《规程》把27项涉税事项分为即时办结和限时办结两类。其中,即时办结类共有16项(占27项涉税事项总数的59.26%,原来皆为非即办事项);限时办结类共有11项。除了将16项非即办事项优化为即办事项外,进一步缩短了限时办结事项的办理时限。比如,按照税收征管法的规定,“设立税务登记”事项的办理时限为30天,在原《规程》中我们将其缩短为1个工作日,经过本次优化,我们将“设立税务登记”列入即时办结事项。

四是转变管理方式,减轻纳税人负担。为适应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将“对停业和复业办理税务登记的核准”等9项原来为审批、核准项目改为备案类涉税事项。

五是全省统一表单,实行规范管理。办理涉税事项时需要纳税人填写的表单进行了统一,避免了纳税人在不同地方办理相同涉税事项填写不同表单情况的出现,进一步推进了涉税事项办理的规范化管理,方便了纳税人办税。

温馨提醒:省地税局在优化《办理涉税事项业务规程》(征管类)的同时,更新了相关涉税表格。新表格可通过顺德地税网站“办税服务——表单下载”栏目查阅,办税流程可在“办税服务——办税指南”栏目查阅。

(转自:顺德区地方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