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解读:

1、临沂市环保局按日计罚案

山东省临沂市环保局发现华龙热电有限公司因外排废气二氧化硫超标,今年1月9日,临沂市环保局向华龙热电有限公司送达责令整改违法行为的决定书,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做出处罚10万元的决定。今年1月19日,临沂市环保局进行复查,经检测,公司外排废气依旧超标。临沂市环保局对华龙热电有限公司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时间为今年1月10日~19日,基数10万元,持续违法10天,每日罚款数额为10万元,按日连续处罚总计罚款数额为100万元

 

2、重庆市环保局按日计罚案

2014年12月23日,重庆紫光化工公司精细化工分公司的废水处理设施停运,且未向环保部门报告。重庆市环境监察总队于2014年12月25日向重庆紫光化工公司精细化工分公司送达环境违法行为改正通知书,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2015年1月5日,复查发现,重庆紫光化工公司精细化工分公司废水处理设施仍未正常运行,多处渗漏水中污染物严重超标。重庆市环境监察总队根据《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相关规定,对其拒不改正违法排污行为每日处以10万元罚款,共计罚款110万元。

 

3、张家港市环保局查封企业暗管排污设备案

今年1月21日,江苏省张家港市环保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江苏中鼎化学有限公司违法排污行为。现场检查发现,公司存在私设暗管偷排废水。查明相关情况后,张家港市环保局决定从今年1月27日~2月15日,对公司产生污染的生产设备实施查封,分别查封了车间配电柜、加热炉的炉门、管道的阀门。除了实施查封扣押外,环保部门还将按相关法律规定对其实施行政处罚。新修订的环保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县级以上环保部门可以查封、扣押造成污染物排放的设施、设备。

 

4、杭州市环保与公安联动,行政拘留26名责任人案

今年1月7日,浙江省杭州市、区两级环保、公安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出动警力105人(次),查处12家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的印染小作坊,对12名小作坊负责人分别处以12天行政拘留,14名现场操作人员分别处以10天行政拘留。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规定,项目未经环评先建、无证排污、逃避环保监管、使用国家禁用农药等4种环保违法行为之一,受到处罚但拒不改正,单位负责人将被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