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省政府批准,《广东省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和《广东省工商登记前置改后置审批事项目录》(以下简称“两个目录”)已经出台。改革大幅精简压减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仅保留13项前置审批,将其余108项前置审批改为后置审批,前置审批事项压减近九成。现对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什么是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和后置审批事项

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是指在办理工商登记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决定的规定,须先经有关审批部门批准,凭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证件再办理工商登记的事项。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是指在办理工商登记后,从事依法须经批准方可开展的生产经营活动,应当向相关主管部门申请许可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什么是先证后照

“先证后照”,是指办理工商登记时,涉及前置审批事项的,需先向有关审批部门申请,凭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证件,再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营业执照的登记程序。先证后照是现行工商登记制度的一项程序性安排。如申请设立商业银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的有关规定,申请人需先向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申请,经批准设立的商业银行,凭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颁发的《金融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三、什么是先照后证的改革

先照后证的改革,就是改革工商登记的程序,改先证后照为“先照后证”,除少量工商登记仍需前置审批外,大部分工商登记可直接向工商部门申请,取得营业执照后即可从事一般生产经营活动;对从事需要审批许可的生产经营活动,持营业执照和有关材料向主管部门申请许可。如根据我省公布的《广东省工商登记前置改后置审批事项目录》,有108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涉及这些事项的工商登记,可直接向工商登记机关申领营业执照,再向有关审批主管部门申请许可,取得批准文件、证件后开展相关生产经营活动。如申请药品经营,改革前,需先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办《药品经营许可证》,凭该证向工商登记机关申领营业执照;改革后,申请人可直接向工商登记机关申领经营范围含有“药品经营”项目的营业执照(工商登记机关会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栏统一加注“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经批准的项目,凭批准文件、证件经营。”),再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办《药品经营许可证》,取得执照和有关许可证后开展药品经营活动。

四、为什么要改先证后照为先照后证

先证后照的制度设计存在三个方面的主要问题:一是程序设计不够科学。规定先有“证”再办“照”,而“证”的审批往往要求具备相应的场地、设备、专业人员资质等。因尚未取得营业执照,没有主体资格,无法以市场主体的身份租赁场地、采购设备或签订用工合同等,又难以满足办“证”所需条件。二是前置审批事项多而不清,影响市场准入效率。由于历史的原因,各种位阶的法律文件都有设定前置审批的情况,前置审批项目繁多;此外,一些地方或部门出于管理的需要,不断在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上“加码”,要求“把关”;加上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开展了多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行政审批事项不断调整变化,工商登记前置审批究竞有多少,一直不明确,全国也没有一个统一的目录,成为长期困扰企业和登记机关的一大难题,也是造成“办照难”现象的主要原因。三是市场监管效能较低。现行工商登记与经营资格审批相互捆绑的制度,导致部门之间职能交叉,责任边界不清,容易出现监管漏洞,市场监管整体效能偏低。随着我省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先证后照的程序设计已经不能适应形势发展需要,亟待改革,改革的方向就是“先照后证”。

改先证后照为先照后证,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部署,是我省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先照后证”改革明确写进中共中央改革决定和国务院改革文件。广东省委第十一届三次全会通过的《中共广东省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再次明确“由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2012年以来,我省在全国先行一步开展了工商登记制度的改革试验,其中一项重大的改革措施就是先照后证。从改革情况来看,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办照明显提速。通过推行“先照后证”等改革措施,办照时限普遍缩短至5个工作日内,部分事项实现了当天办结、即时办理。二是推动了关联行政审批改革的提速。深圳、东莞等四个试点市(区)前置审批事项压减率达89.4%,关联审批事项压减率达41.4%。三是进一步激发了市场主体的活力和创造力。今年1-4月,全省新登记市场主体38万户,注册资本(金)7819.4亿元,同比大幅增长39.8%和288.8%。改革社会反映良好,调查显示,社会满意度高达98%。今年1月,省政府批准了《广东省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方案》,在市场准入和市场监管两个领域部署了12项改革措施,全面推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要求今年全省基本完成改革任务,其中重要改革措施之一就是先照后证的改革。

    五、为什么要编制两个目录

推动先照后证改革措施落地的关键,就是要精简、明确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为此,需要编制两个目录,作为实施这项改革的重要配套和操作支撑。两个目录的出台,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通过大幅减少及明确前置审批事项,推动“先照后证”改革措施“落地”,有利于真正实现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要求,从根本上解决大量“办照难”问题;通过两个目录的统一实施,推动建立统一的市场准入规则,有利于落实“非禁即入”要求,最大限度放开一般生产经营活动;同时两个目录的出台也是尊重和保障市场主体经营权利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创业积极性,促进我省经济社会的发展。

六、两个目录是按什么原则编制的,有什么特点

    两个目录的编制体现了以下原则:一是依法清理。对没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作为设定依据的,一律不作为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不能设定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二是大幅压减。根据我省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方案,对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设定的前置审批事项,属于市场主体资格审批,直接涉及国家安全、生态安全和人身安全,且社会触及面广、生产经营主体数量多的,原则上予以保留,编入我省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其他审批事项原则上改为后置,编入我省工商登记前置改后置审批事项目录。两个目录明确保留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13项,主要集中在外资准入、公共航空运输、医疗、银行、保险、证券、期货等领域和行业,这也是基于对这些领域和行业审慎监管的考虑。

两个目录的编制体现了以下结构特点。一是按行业归类清晰表述。为了便于企业和公众查阅,便于有关部门执行,两个目录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范式,结合实际,以行业为主要标准对所列工商登记审批事项作了一定归类,对不宜按行业划分的事项归入“综合”类。分类后,两个《目录》的行业涉及综合、农林牧渔等17个大类。二是表格设计细化审批事项内容。两个《目录》采取表格式方式,详细列明各审批事项的名称、审批证件形式、审批机关以及审批依据,并在备注栏对特别需要说明的事项进行补充解释,为企业办证提供明确指引。

    七、我省将如何执行这两个目录

下一步,我省将在三个方面作好两个目录的管理和执行工作:一是根据《广东省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管理办法》规定,由省编办会同省工商局加强对两个目录的动态管理。根据法律法规的调整和改革的实际,及时更新目录,向社会公布,方便企业、群众办事和监督。二是各级工商部门将严格按照两个目录规范实施工商登记,涉及《广东省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中的行政审批事项的,应当凭相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证件等,办理工商登记;不涉及《广东省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中的行政审批事项,包括属于《广东省工商登记前置改后置审批事项目录》中的行政审批事项的,直接办理工商登记。我省各级工商部门将于5月26日起统一执行这两个目录。考虑到深圳、珠海经济特区已进行商事登记立法,两个特区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的执行,可根据特区的实际做好与省两个目录的对接。三是建立各相关审批主管部门与工商登记机关沟通衔接机制,实现部门间登记、审批、监管信息的互通和共享;落实监管责任,按照“谁负责审批,谁负责监管”与行业监管有机结合的要求,进一步厘清部门监管职责,完善后续审批和监管措施;加快转变监管方式,着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完善监管标准体系,建立健全行业监管、属地监管、综合监管相协调的市场监管机制,大力推进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推动市场监管向“宽进严管”转变,进一步提升市场监管效能。

    八、两个目录实施后企业将感受到哪些变化

两个目录实施,办理工商登记将更加便利,社会各界投资创业的市场准入将更加规范统一、便捷高效。

变化一:市场准入条件进一步规范统一。两个目录出台前,由于全国和全省都没有统一的前置审批目录可供执行,不少地方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和实施了当地的前置审批目录,需要前置审批的事项各不相同,造成全省各地市场准入条件不统一。两个目录公布后,全省各级工商登记机关将统一规范执行两个目录,进一步促进了我省统一的市场准入规则的建立,也为率先实行全省统一的市场监管创造了条件。

变化二:企业办证指引进一步明确。两个目录出台前,在我省办理工商登记,需要前置审批的事项究竟有多少,一直不清晰、不明确。目录出台后,将向社会公开公示,企业办理营业执照涉及的前置审批有哪些,哪些已改成后置审批,这些审批的审批部门、审批依据和审批证件是什么,清楚明了。投资人和企业投资决策时有了权威的参考,对投资创业的条件、程序、时限等有了合理的预期。

变化三:工商登记注册进一步提速。两个目录出台前,各级工商登记机关因缺少明确的前置审批目录作指引,难以快速核发营业执照。两个目录的实施,一方面大幅压减了工商登记前置审批,大部分行业的工商登记无需先申办许可证,简化了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另一方面,工商登记机关的登记操作获得明确指引,可以清晰作出有关登记事项是否涉及前置审批的判断,进而快速作出登记决定,办理营业执照的速度将全面加快。

九、我省工商登记制度改革还有哪些内容,推进情况如何

根据省政府批准的《广东省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方案》,我省工商登记制度改革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主要内容:一是“先照后证”的改革,二是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和放宽工商登记其他条件改革,三是加强对市场主体、市场活动监督管理,落实监管责任。

目前,全省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工作推进顺利。一是注册资本登记改革的各项“宽进”措施已“落地”从3月3日起,全省全面执行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的各项措施,包括注册资本由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简化住所登记手续,简化申请文书表格,换发新版营业执照、停止年检验照工作等。是“先照后证”改革将全面推开。两个目录出台后,全省将于5月26日起全面推开先照后证改革。三是强化后续监管的改革措施逐步推出。与改革相配套的过渡时期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已启用,并与全国联网,实现了登记备案信息的公示功能,为部门协同和社会监督提供了基础。此前,珠三角部分地市已结合实际出台了配套的监管职责分工和措施。全省后续监管制度改革的措施也将在“先照后证”的改革措施落地后逐步配套。

前天,省政府召开全省全面推开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动员大会,部署全省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全面提速提质,从5月26日起,全省将全面推开先照后证、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强化市场监管等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的各项工作。

【小贴士】

汕头市工商局提示:“先照后证”不是取消许可证,“证前抢跑”不合法。

“先照后证”的改革,改革的是“证”“照”办理程序,不是取消“证”的审批。对经清理后保留下来的工商登记前置改后置行政审批事项,须在办理营业执照后,持有关申请材料向有关审批部门申办许可证或批准文件,取得有关部门批准文件、证件后,才能开展需要审批的生产经营活动。“证前抢跑”——有照无证擅自从事应获审批的生产经营活动,将受到审批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的查处。各相关行政审批部门和行业监管部门将与各级工商登记机关建立沟通衔接机制,完善后续审批和监管措施,完善协同监管机制,强化对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的监管。